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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成立

发表日期:2008年11月29日  出处:发展改革委网站  本页面已被访问 1763 次

   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1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协调小组组长张平主持,会议通报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方案,讨论通过了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研究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

    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问题,指导重建规划落实。组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规划实施结束时的全面总结工作。加强同灾区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系。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有关重大事项。

    协调小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任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任副组长,国务院33个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协调、指导规划落实、组织规划中期评估和全面总结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挂靠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要求切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温家宝总理对成立协调小组作了重要批示。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协调小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协调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发挥好应有作用。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帮助解决好灾区群众生活生产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加强民生工程恢复重建。按照民生优先、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加快城乡住房和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的恢复重建。岁末年初,要把切实做好灾区群众安全过冬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确保灾区群众平安度过灾后第一个冬季。二是加快恢复重建整体进度。加快灾区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逐步恢复和改善灾区基础设施条件。积极落实扩大内需的政策,加快产业等方面恢复重建,努力扩大就业。三是抓好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在抓紧中央恢复重建基金拨付的同时,切实协调好银行信贷资金的落实到位,统筹用好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国外优惠紧急贷款、企业自筹等资金。协调落实好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政策。四是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及时总结对口支援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进行交流推广,为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五是高度重视灾区社会稳定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灾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尽可能多地吸纳灾区劳动力参与到恢复重建工作中。在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协调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同心协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协调工作,做到“见事早、协调快、工作实、效率高”。要树立大局观念,妥善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要增强服务意识,想灾区之所想,急灾区之所急,解灾区之所难,予灾区之所需;要加强工作配合,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跟踪了解恢复重建进展情况,做好恢复重建信息交流汇总工作。通过与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任务,夺取这场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

    协调小组成员、联络员出席会议,四川、甘肃、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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