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义工朋友,我们真诚地欢迎您的来到---福建义工俱乐部!我们的咨询QQ:714912053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资讯 >> 时政新闻 >> 福建省要求2009年春运期间不实行票价上浮政策
    
  双击自动滚屏  
福建省要求2009年春运期间不实行票价上浮政策

发表日期:2009年1月10日  出处:新华社  本页面已被访问 2118 次

   新华社福州1月9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物价局和福州市物价局8日召集铁路、公路、民航等23家运输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召开春运价格政策提醒会,要求2009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仍按非春运期间政策执行,不实行春运期间的票价上浮政策。

    福建省物价部门要求,省内同一线路、同一车型对开(包括市与市、县与县之间)的车辆,往返票价必须执行一个标准。凡往返票价不统一的,一律以低的一方票价为准,超出部分按违价查处。

    福建省物价部门要求,客运企业必须做好所辖商业网点每一件商品的明码标价,做到一价一签、货签对应、填写规范、内容完整。铁路和民航企业特别要做好行李物品打包的明码标价,不得变相涨价和收费;铁路部门要特别加强对火车票代售点的管理和检查,严禁出售高价票,超标准收取售、送票手续费,打击倒、贩卖车票行为;铁路、机场部门要加强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超标收费行为的发生。同时坚决制止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构原价、使用模糊语言、设置价格陷阱等误导消费者,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

    福建省价格主管部门将开展春运价格、收费检查,从严查处不执行国家和省春运票价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检查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后,取消的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6项收费的政策执行情况,切实减轻运输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500)

福建义工俱乐部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义工会所   联系电话:13850229949   联系人:邮箱:fjygmsc@163.com 义工QQ群:69073523
备案号:闽ICP备08001273号 网站收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