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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公益项目

发表日期:2009年12月19日  出处:福建省红十字会  本页面已被访问 6679 次

一、红十字灾害救助

1、救灾粮食:为灾民提供灾后急需的大米、面粉、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用于灾后第一时间人道救助。捐赠3万元可购置10吨大米帮助400户(2000名)灾民渡过10天难关,可冠名或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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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衣被:为灾民提供灾后急需的衣服、棉被、毛毯、鞋子等物资。捐赠1万元可购置 150条棉被帮助50户灾民御寒。捐赠现金或物品价值5万元起,可冠名或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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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药品:提供灾民各种常用、急救药品,可直接捐赠药品供红十字义诊服务队使用,也可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开展义诊,为灾民送医送药送健康;提供灾后清污消杀防止疾病传播急需的漂白粉(精)等消杀灭药品。药品有效期一年以上。认捐价值10万元起,可冠名或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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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救助箱:内装灾民配套的急需生活用品、食品和药品等,用于灾后第一时间人道救助,每箱价值300元。认捐300箱起,可冠名或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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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帐篷:为无家可归灾民提供遮风避雨帐篷,用于灾民临时安置,每顶价值1500-2000元。认捐100顶起,可冠名或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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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恢复重建:捐助1000元可帮助1户灾民重新购置基本生活用品;捐助500元—1000元可资助1名小学或中学生重返课堂;捐助2万元可资助1户倒房户重建住房;捐助5000元可资助1户受灾农民恢复被毁农田和农作物;捐助5万元可资助1户受灾海上养殖户恢复生产;捐助10万元可资助1所乡镇卫生院恢复防病治病功能;捐助20万元可资助1所被毁小学重新响起朗朗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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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搜救队:联合招募志愿者,组织技能训练,购置器械装备等。每支搜救队约20人,每年维持和培训费用约40万元;一次性配置制服、搜救器械、救生衣、急救车辆(艇、舟)、便携式通信设备等经费约100-200万元。可联合组建或认捐认助。捐赠单位或个人可冠名或署名。

二、红十字生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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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骨髓库福建省分库建设:扩展分库库容量,为挽救白血病患者增加更多的配型成功机率。用于支持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血样检测费用,每人份500元;认捐动员、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支持经费3万元起,可视情开展公益形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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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白血病患者:为贫困的白血病患者提供治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费用,每例治疗费用高达30万元以上。认捐多少不限,捐款汇集后直接用于治疗贫困白血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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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平安工程:为贫困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费用,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捐助2000元可资助1名贫困母亲及其婴儿获得生命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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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先心”患儿:资助贫困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患者手术治疗费用。捐助5000-8000元可资助1名贫困“先心”患儿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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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关怀:为贫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药品及治疗经费。捐助5000元可资助1名贫困的艾滋病患者重新燃起生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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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器官捐献:捐献器官(角膜)为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获得重生、重见光明;捐献遗体为医学科研和教学作出贡献;认捐遗体器官捐献资料库建设资金,为患者提供更好服务;捐建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林、墙等,弘扬人道奉献精神,可联合建设或冠名、署名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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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员培训:联手为机动车驾驶员和煤炭、电力、建筑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培训自救互救的急救知识和技能;为大、中、小学生普及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为社区配置红十字急救箱和培训教(器)材(安妮模具等);认捐培训费用及教材、器材等,可分别冠名或署名。

三、红十字博爱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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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助学:资助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学生完成学业,使之成为有用之材。采取成批助学或结对子助学方式。捐助5000元可帮助1名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当年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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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助学: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中小学生和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学生(重点是女童和辍学女生)完成学业。采取一次性资助学费或生活费,成批助学或结对子帮扶等形式。捐助500、1000元可分别帮助1名贫困小、中学生顺利完成当年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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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特教生入学:资助特教学校贫困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或职业教育)学习和生活费用。捐助3000元可帮助1名贫困特教学生完成当年高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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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孤儿入学:资助贫困孤儿获得受教育机会。认捐500元可帮助1名贫困孤儿上小学,1000元可帮助1名贫困孤儿上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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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建中小学校:为贫困、受灾地区捐建小学或中学。认捐20万元以上可援建1所小学,认捐30万元以上可援建1所中学;为博爱学校捐赠电脑等教学设备和图书、学习、生活用品等。可冠名或署名捐赠。

四、红十字健康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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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义诊服务:组织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参加红十字志愿工作者义诊队,为城乡贫困群众送医送药送健康;为义诊活动提供经费和药品,印制健康知识宣传资料等;捐赠义诊专用车辆或车载医疗设备;捐助组建固定的义诊队等。可冠名或署名捐赠,以及在宣传资料上作公益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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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务进社区(农村):为城乡居民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咨询、指导疾病防治等;为社区(农村)红十字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医疗急救箱,内装常用、急救药品和血压计、体温计等药械,每箱价值500元;认捐印制红十字健康知识手册。可冠名或署名捐赠,以及在宣传资料上作公益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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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新农合”: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每人份10元以上。捐赠50元可帮助1个贫困家庭享受农村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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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少儿住院救助金:为贫困婴幼儿和中、小学生大病住院提供救助,每人每次分别情况资助5000、10000元以上。为少儿救急、救命撑起一把生命“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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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营养餐计划:为山区贫困小学生提供牛奶、鸡蛋等营养餐,使其健康成长。每人每学年约500元。采取捐款购买、企业捐赠直供、结对帮扶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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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建设:在街、镇捐建红十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服务,对贫困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可捐建或合作联办,每所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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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所)建设:为贫困、受灾地区捐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认捐10万元以上可资助1所乡镇卫生院设施建设,认捐1万元可资助1个村卫生所设施建设;为卫生院(所)添置医疗设备、配置救护车。可冠名或署名捐赠。

五、红十字助老助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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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建设:捐建省红十字会老年公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文体娱乐、医疗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可独家捐建、合资捐建和与省红十字会合作建设、共同管理。可冠名或署名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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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助老:为缺乏经济来源或丧失生活能力的特困孤寡老人提供关爱和救助。认捐5000元可帮助1名特困孤寡老人住进当地养老机构,使其老有所养;认捐300元可为1名特困孤寡老人提供1个月的基本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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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康复: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轮椅、假肢、助听器等,捐助2000元可帮助1名肢残者坐上轮椅,捐助5000元可帮助1名聋哑儿童恢复听力;为残疾人特教学校提供康复器材,资助1所学校需要10-20万元。可冠名或署名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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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明行动:为贫困且不享受医保的白内障患者提供复明手术费用。每人单眼手术费2000元。捐赠1万元可帮助5名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

六、红十字爱心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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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闲置物品:工厂、商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出积压、闲置的办公设备(用品)、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服装、食品等,用于救助贫困家庭或灾民,物尽其用,奉献爱心。要求家用电器、生活用品、服装全新,食品在保质期内。可署名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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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超市建设:资助社区或高校建立红十字博爱超市,为贫困群众或学生提供自主选择的救助物品,每个超市启动经费5-10万元;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救助物资,也可在博爱超市指定专区专柜冠名接受单位或个人长期捐赠;在商场或超市设立红十字博爱专区(柜),并无偿提供救助物资。可冠名或署名建立博爱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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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药品爱心互动:由爱心医药企业提供家庭必备的常用药品,为家庭免费等量更换过期药品;认捐订制红十字家庭保健箱,内装常用药品、药具等。每箱价值150-200元。可冠名或署名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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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送万家:在元旦、春节期间为贫困家庭和当年重灾户提供食品和生活用品等慰问物资,每份价值300元以上。捐赠3万元可以帮助100户贫困家庭感受到社会温暖。可冠名或署名捐赠。

七、红十字人道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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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联合举办、冠名举办或捐资协办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义拍义卖、知识竞赛等各类公益活动;企业或其他公益组织开展的相关大型宣传活动,可增加红十字公益宣传内容,开展人道精神传播。可冠名、署名和进行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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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艺术团:创办省红十字会博爱艺术团,弘扬人道精神,搭建人道平台,汇聚人道力量。每年支持经费30-50万元,认捐20万元起。采取合作创办、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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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栏目:创办省级红十字电视栏目,每年支持经费30-40万元,栏目协办捐助10万元起。可对捐赠单位或个人进行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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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刊物:创办省级红十字报刊,每年支持经费20-30万元,报刊协办捐助10万元起。可对捐赠单位或个人进行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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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宣传:宣传红十字知识,开展爱心招募行动等。制作户外广告、宣传栏、募捐箱、人道交流工艺品等;印制宣传折页或手册等。捐赠企业可署名或进行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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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主题公园:在公园、植物园、校园等场所捐建以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公园,作为人道传播基地。统一规划设计,可建亭、台、楼、阁、碑、廊、宣传栏、休闲活动等设施,设立雕像、雕塑群,种植花草、树木等。可整体或局部捐建,款物捐赠均可。捐赠单位可署名或进行公益宣传。

八、红十字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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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灾救灾仓库:捐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仓库。总投资2000-3000万元,认捐500万元起;长期无偿提供(视同房租捐赠)现有库房给省红十字会存储救灾物资,库容面积1000-3000平方米,认捐面积500平方米起,时间5年以上。可冠名或署名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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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灾救灾装备:捐赠用于备灾救灾使用的搬运机械、运输车辆、救灾和募捐车辆等。可直接捐赠装备或捐款,认捐5万元起。可冠名或署名捐赠或进行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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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救护培训中心和骨髓库办公场所:捐建省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培训中心和造血干细胞管理中心办公用房,认捐300万元起;长期无偿提供(视同房租捐赠)办公场所,认捐面积500平方米起,时间5年以上。可冠名或署名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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