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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车 准新郎被行政拘留

发表日期:2008年3月14日  出处:海峡都市报  本页面已被访问 3512 次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实习生 柯文浩

  通讯员 高孟祥

  本报讯 12日,准新郎陈杰(化名)酒后无证驾车,撞车后还逃逸。他被警方处以20天的行政拘留,他的婚期只得推迟了。

  陈杰今年37岁,婚期定在16日。但12日晚,没有驾照的他喝完朋友小孩的满月酒后,向亲戚陈某某借了辆皮卡车,驾车送朋友回家。晚9时许,行驶至晋安区后浦路茶会小区附近时,皮卡车和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碰撞。

  目击者介绍说,事发后,陈杰和其他两三人下车,和大货车司机发生争吵,大货车司机要报警的时候,被陈杰拦住,并被陈杰打了一拳。之后,陈杰开着已严重受损的皮卡车逃走。

  晋安交巡警大队的民警经过调查,在昨日上午9时许,联系到了逃逸车辆的车主。随后车主陈某某和陈杰被警方控制,陈杰承认,自己是无证驾驶,还酒后驾车,但他说自己并没打货车司机。

  昨日,晋安警方对陈杰处以20天行政拘留,罚款4000元。此外,由于陈杰涉嫌打人,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处理。

  民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法,车主不得将机动车交由没有驾照的人开,借车给陈杰的陈某某明知道他没有驾驶证却将车辆借给他,受到了罚款2000元和吊销驾驶执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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